泰山刻石刻于秦始皇二十八年即公元前219年,原是秦代七刻石仅存的两处刻石之一,原刻石在泰山山顶,现保存于山东泰安市岱庙院内。但残石仅存二世诏书10个字,又称“泰山十字”,
泰山刻石在司马迁的史记中是有记载的,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二十八年,始皇东行郡县……乃遂上泰山,立石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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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张永明先生墨迹)
皇帝临立, 作制明法, 臣下修饬。
廿有六年, 初并天下, 罔不宾服。
亲巡远黎, 登兹泰山, 周览东极。
从臣思迹, 本原事业, 祗诵功德。
治道运行, 者产得宜, 皆有法式。
大义箸明, 垂于后嗣, 顺承勿革。
皇帝躬听, 既平天下, 不懈于治。
夙兴夜寐, 建设长利, 专隆教诲。
训经宣达, 远近毕理, 咸承圣旨。
贵贱分明, 男女体顺, 慎遵职事。
昭隔内外, 靡不清净, 施于昆嗣。
化及无穷, 遵奉遗诏, 永承重戒。
皇帝曰:“金石刻尽始皇帝所为也。今袭号而金石刻辞不称始皇帝,其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,不称成功盛德。”丞相臣斯、臣去疾、御史大夫臣德昧死言:“臣请具刻诏书金石刻,因明白矣。臣昧死请。”制曰:“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