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(通讯员 符冬晴 吴玥明)“1、2、3,放!”随着齐声呼喊,4万尾优质鱼苗游入沱江,捕鱼者变补鱼者。9月10日,凤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法院在长潭岗水库下游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。
放流活动现场。
今年4月,龙某某在长潭岗水库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鱼,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。侦查完毕后,该案被移送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检察机关审查认为,龙某某的行为不仅涉嫌犯罪,还损害了本地的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,遂依法对龙某某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。
8月1日,县农业农村局受县政府委托,拟对龙某某启动生态损害陪偿程序,并书面函请县检察院支持磋商。次日,县检察院派员到场宣读支持磋商意见书,并现场释法说理。经过磋商,县农业农村局与龙某某当场签订了赔偿协议:由龙某某在一定期限内,自行采购鱼苗投放进行生态补偿。
“沱江河是我们的母亲河,守护绿水青山是检察机关的职责。”第二检察部主任滕凯说。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既对弥补渔业资源损失、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有积极作用,同时也是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,增强了人民群众“生态有价,损害担责”的法治意识。